欢迎来到第一物流网

关注掌链公众号

洞悉物流供应链

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新闻 > 采购 >
政府单项采购金额达120万元以上 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阅读:595 日期:2014-11-07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政府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通知》中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同时要求,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据统计,与此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比,昨日公布的《通知》中内容有增有减。其中,对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货物类项目,《通知》中减少了四项内容,包括显示器、碎纸机、电冰箱、锅炉;服务类项目中则增加了车辆租赁服务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两项内容。

© 2021 CN156.com Interactiv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掌链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邮箱:cn156@188.com 《第一物流网》版权所有,未经合法授权禁止复制、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1802985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