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评审会在北京召开,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牵头组织研究编制的《公路货运企业融资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崔忠付,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研究员王佐等来自行业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金融机构、相关企业的13名评审组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标准编写组对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标准的核心内容、编制过程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执行副会长兼标准组组长肖和森详细解答了专家提出的问题。通过对标准文本认真细致的审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规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符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审查。
随着物流行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愈发明显,我国物流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在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其日益高涨的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针对此类企业风控难的矛盾逐步凸显,业内期待科学、标准、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的呼声日益高涨。
在此背景下,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牵头组织研究编制的《公路货运企业融资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自2018年3月立项以来,标准编写组先后对全国300多家物流企业,50家银行、保理、小贷、互金、信托公司、融资租赁、保险等进行走访调研,并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总结梳理出公路货运企业融资需求、融资风险,同时结合金融机构风控要求科学设计标准体系。该标准规定了公路货运企业融资能力评价的指标构成、评价指标计算方法、采集方法及评价输出等要求。标准适用于提供金融服务的组织对公路货运企业进行融资相关的技术分析和评价。
此次会议为《公路货运企业融资评价指标体系》团体标准的发布奠定了基础,该团体标准的出台将填补国内公路货运企业融资领域服务管理标准的空白,对金融机构甄别优质客户、提高风控能力,促进公路货运企业融资,以及规范行业生态良性发展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