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作为交通运输五大方式之一,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近年来,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呈现出“不景气”的状态,表现为道路运输生产力不足、缺乏规范的市场秩序、运输经营结构失衡等一系列问题。道路运输行业整体发展陷入困境,导致道路客货运驾驶员生存状况普遍不佳,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挣钱越来越难,于是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多拉快跑”行为成为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严重威胁到交通安全。
2019年下半年来,我国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起起群死群伤的恶性重特大事故,已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8·26阳江大巴侧翻事故
2019年8月26日0时许,由广州开往湛江市雷州方向的大巴车在广东省阳江市境内的沈海高速发生侧翻事故,造成7人死亡,11人受伤。该车核载44人,实载47人。该起事故中,多人因未系安全带而被甩至10米高桥下,造成惨重伤亡。事故原因初步判定为司机操作失误导致。
2019年9月28日上午,G25长深高速2154KM处发生一起特别重大交通事故。—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大客车在行至该路段时,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半挂货车相撞,事故造成36人死亡、26人受伤。经调查,该事故系由南向北形式的大客车左前轮胎爆胎,导致车辆失控,进而引发惨剧。
通过对这些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或因车辆爆胎、或因车辆制动失控、或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当我们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后再寻根溯源,影响交通道路运输的安全根源到底在哪里?能否把危险消除在源头?
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服务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并完善客货运驾驶员的福利待遇;另一方面,需要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起着关键作用。
道路运输企业的“两类人员”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关,是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根本原因,“两类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能尽最大程度将影响道路运输的危险消除在源头。对此,我国交通运输部于今年7月18日公布了交通运输企业“两类人员”的考核,规定“两类人员”须于从业后6个月内以纸面或机考形式完成考核。
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才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目前,以交道教育为代表的企业,已经开展了相关业务,并面向全国范围寻找城市合作伙伴,广大交通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可下载使用,在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的考核的同时,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筑牢源头管控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