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9日凌晨3时许,在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载满乙醇的小货车与一辆由福建开往贵州的大客车发生追尾,导致小货车上的乙醇等可燃液体爆炸燃烧,造成多人伤亡。截止到目前为止,该事故已致43人不幸遇难,6人因伤势过重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救治。
7.19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财产上的重大损失,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导致了43个生命的逝去,令人感到无限伤心和惋惜。
逝者如斯,我们更需要做的,就是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如何让同样的悲剧不再上演,这也是对亡者最好的祭奠!
调查:车祸实为“人祸”
任何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7.19特事故亦如此。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事故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责任,且主因归根结底还是属于“人祸”。
首先,对于卧铺客车而言,交通运输部早已明文规定对其实行特别监管措施——必须强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凌晨2时至5时须临时停车休息等等。
但现实却是,由于受到“现实利益”的驱使以及“侥幸心理”的作用,使得上述规章成为了“一纸空文”——很多卧铺客车依旧“我行我素”,肆意地奔跑在凌晨2时至5时的高速路上,以至于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惨剧。
其次,再说说小货车,该车涉及“非法改装、伪装车辆,以及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由于不具备危险品运输的必要条件,因此在事故来临时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这也是造成7.19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再次,凌晨时段,货车司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疲劳驾驶,在如此人困马乏的情况下,事故的发生也就难以避免。
探究:人祸为表执行是本
如果对7.19特大交通事故进行仔细地剖析,我们可以看到,并非缺乏对类似事故的预防机制,我国已经颁布很多规章制度,甚至制定了不少法律法规对车辆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管控,以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但残酷的事实还是一再发生,到底是什么让制度、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期症结又到底在哪?
笔者认为,除了部分司机心存侥幸、以及利益驱使等个人原因以外,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才是关键所在。
我们知道,对于突发问题的处置,有关部门往往先“现场救援”再“事故排查”,紧接着进行“责任认定”,最后再来一场“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检查相关车辆,对不符合规范车辆进行整治。虽然这样的做法短期内效果明显,但是效果难以持久,假以时日之后各种违法行为又如火后野草一样,之前的诸多努力成果也随着执法的逐渐松懈而付诸东流。
除了监管不持久以外,部分基层执法者执法水平低下,以及监管意淡薄也是造成事故频发的又一原因。根据笔者所解到的资料,基层执法者对于车辆的安全检查往往不够认真细致,查处违规行为也常常人浮于事,没有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基层执法者甚至有“有法不依”、“随意执法”等行为,这些不仅没有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反而催生了新的问题,使得本就“鱼龙混杂”的交通物流行业更加混乱,造成旧病未愈新病又起!
做法:规范执法常态化
其实,想要解决上述“顽疾”并不难,那就是要真正做到“执法常态化”和“执法规范化”。
所谓的“执法常态化”,顾名思义就是要摈弃“一阵风”式执法方式,坚持做到日日监管、周周监管、月月监管,甚至于年年监管,实现365日无死角执法,彻底掐灭违规者的侥幸心理,继而养成遵守规章的习惯,让其成为每个交通物流行业从业人员心中的准则与底线。
在进行“执法常态化”的同时,还需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立长效的投诉机制,从而对基层执法者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此外,在监管水平和监管意识上,有关部门也需要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从而提高监管意识和水平。
正所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建立高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机制也同样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在实现这一目标的道路上,也难免会遇到荆棘,有时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坦白地讲,虽然在“成长”的道路上事故有时无法避免,但只要我们认真汲取了经验教训,并真正促进了物流安全,那些生命就不会白白逝去,物流行业也才会越来越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