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由贸易园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天津自由贸易园区,范围涵盖了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港保税区(含空港经济区)等3个功能区,总面积约119.9平方公里。天津自贸区将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中,以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为目标,承担着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
天津自由贸易园区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改革战略之一。一方面,依托天津自由贸易园区的区位优势、港口优势,以及产业集群的优势,可以促进京津冀地区物流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实现海港、空港、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的网络对接和互联互通,有助于京津冀三地的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从而形成相互促进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大好格局;另一方面,天津作为亚欧大陆桥的东部起点、中蒙俄经济走廊的主要节点,以及“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其桥头堡作用将更加突出,如果能够充分发挥天津自由贸易园区的保税、物流、仓储、办公等多项功能,那么,中国在改革开放和对外开放的道路上将会一帆风顺。
注意: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与上海自贸区还不完全是一个概念。
自贸区(Free Trade Zone 缩写FTZ):是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这种方式属一国(或地区)境内关外的贸易行为,即某一国(或地区)在其辖区内划出一块地盘作为市场对外做买卖(贸易),对该地盘的买卖活动不过多的插手干预、且对外运入的货物不收或优惠过路费(关税)。
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Area 缩写FTA):是根据多个国家之间协议设立的包括协议国(地区)在内的区域经济贸易团体。指多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体)之间做买卖生意(贸易),为改善买卖市场,彼此给予各种优惠政策;至于怎样做买卖,不是某一国说了算,而是在国际协议的基础上多国合作伙伴一起商议制定游戏规则,按多国共同制定的规则进行。
FTZ与FTA两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商务发展而设立。不同之处是FTA是多国一起玩,游戏规则多国共同制定;而FTZ方式是一国在自己的地盘玩,自己地盘自己做主,游戏规则自己制定。为避免两者混淆,商务部等部门2008年专门提出将FTZ和FTA分别译为“自由贸易园区”和“自由贸易区”,以示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