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改经贸[2015]1115号),拟在全国遴选一批基础设施先进、服务功能完善、运营效率较高、社会贡献突出的物流园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符合我国实际的物流园区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绿色高效的全国物流园区网络体系。
势在必行
物流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是由于现代物流发展特点和趋势本身决定的,也是由于企业发展战略的改变、企业物流能力的培养、计算机及网络等物流新技术的应用和物流服务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不断走向深化的产物。工业、商业及物流企业运用物流技术的领域不断扩展,各类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也呈现出良好势头,物流园区(或物流基地)正是在此种背景下出现并开始大力发展的。
随着物流产业的兴起,原来相互分割、缺乏合作的仓储、运输等传统企业逐渐走向联合,专业性的物流配送经营实体及园区——货物配送转运中心应运而生。伴随着物流业的进一步发展,各个企业都逐渐意识到配送转运中心分散建设,物流园区是作为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近年来,我国政府及企业不约而同地将物流园区建设作为推动地区、区域和城市物流发展的重点工程,给予大力的支持。目前基本形成了全国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物流园区建设发展局面,特别是以深圳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上海、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的物流园区建设步伐更快。
大力推动
此次三部委联合启动物流园区示范工作,意在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具有功能集成、设施共享、用地集约优势的物流园区示范点,有利于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国物流园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对提高全社会物流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节能减排和改善交通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时,对推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物流园区示范工作主要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物流园区自愿申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负责具体评定,政府积极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为示范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支持。同时,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营造物流园区良好的发展环境,对行业协会评定的示范物流园区,从投融资、用地、规划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共同推广先进物流园区运作模式。随着本次物流园区示范点工作的规划与建设,我国的物流产业发展步伐必将大大加快。 (本报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