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家物流企业人士吕程(化名)向掌链全媒体爆料称,广东某货主企业(以下简称货主企业)向与之合作的物流服务商发了一则通知。
(通知截图)
“看似是商量的口气,但是要求物流商降运费的通知都发了,这招儿够狠的!”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深圳一家公路货运企业的高管,很是气愤:这是赤裸裸的店大欺客。
降税红包,对物流企业利好有限?
上述财税【2018】32号文,显然是落实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的决定,即,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的政策。
(财税【2018】32号文截图)
该高管认为,税率降低1%,可以直接转化为物流企业的净利润。以运输业务营收1亿元为例,意味着企业少交100万的税。
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雷,却不这么认为。他告诉记者,物流企业税率下调1%,但同时抵扣项也在减少——制造业的税率从17%下调到16%。
举例来说,物流企业最大的抵扣项燃油成本,税率降1%,进项和销项都在减少。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物流企业不可能向中石油、中石化提要求,你的税率降低了,我能否少交点钱。”冯雷调侃道。
有分析认为,降税不可能使物流企业的净利明显增加。
交通运输行业税率的降低,能否真正让物流企业受益存在变数。毕竟,每个企业抵扣项的构成不同。不排除有的物流企业税费不降反升的情况。“1%的降税红利应该是大家共享的,但是有的货主企业却偏偏想再多挖一勺。”
运费下调,理由能经得住推敲吗?
其实,将于5月1日施行的降税政策,不单单指向物流企业,还有制造企业。
注意到这一点后,你就会意识到:货主企业与合作的物流承运商“协商”下调运费的理由——交通运输行业税率下调,但是其可抵扣项不足的理由,是经不起推敲的。
冯雷认为“这是没有道理的做法”。货主企业的抵扣下降了1%,但是制造企业的税率由原来的17%也将调低至16%。其不提自己的税率降低,只盯着物流企业的税率降低,显然没有说服力。
利益博弈,是一盘注定双输的棋局
说白了,这是一场利益的博弈。
在国内公路货运市场不是新鲜事儿。上游货主利用自己在产业链条上的强势地位,欺压物流企业的现象不鲜见。
看似上游占尽便宜,但这只是暂时的。前述深圳公路货运企业高管告诉记者,物流企业为了能活下来,在选择妥协后,很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想办法”,比如说,货物运输途中撂挑子,再要求供货商加运费。
“这种过于强势的行为,将导致恶性竞争,是对产业链的伤害,注定了没有赢家。”冯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