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亿邦动力获悉,今日起,进口商品260个税号将涉及降税,占税号总数(373个)的69.7%,新增税号12个,101个税号保持原税率不变。
据悉,早在9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就下发了《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关总署也随之印发2018年第140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以下简称两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
据亿邦动力了解,此次调整涉及的烟、酒、纺织品、箱包、鞋靴、钟表、化妆品、家电、摄影(像)设备、影音设备等259个税目常见日用消费品税率,分别从30%和60%下调至25%和50%。
另外,药品税目从30%下调至15%,其中,中药酒从60%下调至15%,抗癌药品从30%下调至3%。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抗癌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抗癌制剂及原药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物品完税价格表显示,挎包、背包、提包,原列明完税价格“200元”调整为“另行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物品完税价格表显示,完税价格≥10元/毫升(克)或完税价格≥15元/片(张)的,税率一律为50%,完税价格<10元/毫升(克)或完税价格<15元/片(张)的,税率一律为25%。
亿邦动力还了解到,CD、VCD、DVD等光学媒体统一在新增税目“光学媒体”下,税率为15%。根据《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712号)相关规定,原有“水产品”、“燕窝”、“冬虫夏草”、“鹿茸”、“阿胶”等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的税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