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一带一路”示意图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服务“一带一路”16条措施,其中第七条提及,支持各地扩大对外开放。支持扩大内陆开放,创新内陆加工贸易模式,推动内陆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发挥内陆腹地的战略支撑作用。支持沿边加快开放步伐,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其中第九条提及,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其“海外仓”,利用保税物流功能拓展展示、展销业务。
笔者认为,海关总署发布的服务“一带一路”16条措施为涉足进出口贸易的
物流园区及保税物流模式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其中第七条提及的“创新内陆加工贸易模式,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为内陆地区以保税加工贸易为支撑的产业园区提供了政策支撑,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通关环节。第九条提及的支持建设海外仓,则为建设便捷高效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提供了便捷的政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