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流全媒体报道:
8月3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确定京津冀、沈阳、营口、上海、南京、镇江、杭州、宁波、济南、临沂、湘潭、武汉、广州、深圳、桂林、泸州共16个城市(城市群)为第一批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
通知要求,各有关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重点围绕综合客运枢纽、城市货运集疏运中心、运输服务信息共享、综合运输组织模式、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机制、综合运输服务标准等6项重点任务,按照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
本文同期刊载于8月14日《现代物流报》第B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