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广西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于近日印发。该办法将加快建设培育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运转高效的示范物流园区,带动和促进全区物流业资源优化配置和集聚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和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等符合《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所确定的五类物流园区可申报。示范物流园区的认定有严格的标准:园区实际占地面积在450亩以上,投资强度在100万元/亩以上,园区物流强度至少达到100万吨/(平方公里·年),其中空港类型园区物流强度至少达到60万吨/(平方公里·年)。营业时间在1年以上,年物流营业收入合计在1亿元以上,年利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据悉,获得认定的示范物流园区将获得广西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