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倒想请教一下红会有关人员:没人从违规出租中牟取私利,就是公正了吗?就不违法了吗?以慈善之名占据国家资源,为小团体之利益违规操作并牟利,这难道是光明正大的吗?违规出租的库房,能腾空了事么?
据第一物流网记者了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仓库,是一个国家花费上亿元重金打造的备灾救灾仓库。而各地红十字会的“救灾备灾仓库”,是专门储备灾害发生时急需物资的专用场所,是供应急物流专用的仓库库,其使用的是国家专项划拨土地,其使用、处置都应该遵循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其收入也当专款专用。
红会明明知道自己不能从事经济活动,却通过两份“阴阳合同”,利用“以捐代租”的擦边球,以每年90万将此仓库出租给一个名为北京中迅誉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疑似“皮包公司”,后者再以市场价转租给DHL等物流公司,从中牟利每年达数百万。个中“交易”,实在耐人寻味。
而至于出租仓库,是为了“养活员工”,弥补事业单位支出与国家拨款之间差额的说法,则更让人迷惑:红会到底有多少名员工?就算国家下拨的财政经费不够,为何不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而是要自己“挣钱”?这么多年来,红会“挣”了多少钱,都去了哪里?到底还有多少“私货”,藏在我们不知的“仓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