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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吊销失信企业营销执照 形成“黑名单库”
来源:人民网    作者: 阅读:1978 日期:2014-01-17

北京1月16日下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表示,面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诚信缺失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早在2003年即在全系统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失信企业监管力度。特别是汇总全系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信息形成“黑名单库”,对负个人责任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任职限制,为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周石平表示,截至目前,黑名单库共汇集吊销企业信息465.98万条,其中三年有效黑牌企业94.95万户。此次八部门联合惩戒行动的开展,是全国工商部门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依法履行《公司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力地惩戒失信、促进诚信。

周石平还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立足职能推动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有效信息推送渠道,及时获取和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使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及时识别、锁定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黑名单库”在国家工商总局到基层工商所的五级联网应用,在全国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实行任职限制,限制其任新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限制其在已任职的企业中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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