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5月《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至今最终版本仍未问世,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表示,《办法》可能在两会前后出台。该《办法》规定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应具备的资质、监管原则、法律责任等框架性、方向性规定。
于明德介绍,从药品销售金额来看,其中80%左右为处方药,如果处方药不能进行网上交易,这也就意味着八成左右的药物销售无法网上进行,电子商务在药品销售中起的作用也有限。显而易见的是,网售处方药一旦放开,电子商务在其中的分量将明显增加,网售处方药的放开是大势所趋。
医药电商与传统药企正面对决
医药电商开始涉水处方O2O模式
从网售处方药在实操层面面临的障碍来看,处方的获得是其中之一,目前处方还停留在医院层面,在于明德看来,目前医院垄断处方,只允许医院药房开展服务,这也是需要解决的一个机制问题,“因为任何服务的垄断都对消费者不利。现阶段的这种垄断实际上是利益的驱使,这种垄断应该打破。”网售处方药放开后,在透明规则下的共同参与竞争是一种可行途径,有竞争才有择优的可能,无论是服务、价格、信誉等。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阿里健康、京东医药商城等
医药电商均已开始涉水处方O2O模式,对处方的“争夺”似乎已经开始。
在谈到医院对处方的垄断及网售处方的外流问题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三甲医院骨科副主任医师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处方更像是医院的一种知识产权。如果逐步放开处方药网售,从短期效应来看,可售目录如果有限,不会形成药价的太大差别,也不会对医院有明显影响,而且还取决于人们的购药模式能否在短时间内被改变,从长远来看,的确利于药价一定程度上的下降。
同时,医保线上支付的放开需要渐进式发展。“长时间以来我们一直缺乏相应的体系,如果放开网售处方药,支付体系必须跟进,但总的来说,这个问题更多偏重于技术层面,不会很难。”于明德告诉记者。
建立执业药师在线药事服务制度,对人才要求更严格
《办法》规定,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建立执业药师在线药事服务制度,由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药;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由执业药师开展网上咨询服务;销售处方药应当建立执业药师在线药事服务制度,由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指导合理用药。
在于明德看来,这是政策层面一个很大的突破,也是一个必需的环节,因为“如果不允许委托第三方物流
配送,恐怕没有任何一家可以顺利将药物送达全国各地的患者中,这也就等于扼杀了药品的互联网交易。”允许第三方配送才有可能以最便捷的方式、最低的成本完成配送。
仓储及配送实力也考验着医药电商,京东医药城负责人崔伟表示,在原有最后一公里配送的优势上,可将配送专业化地融于GSP仓储体系,在配送细节和流程控制上提升专业化,比如密闭载药箱与移动手持设备的关键流程点的动态扫描录入等,也一直在不断进行专业合规化探索。
药企:纷纷进军电商领域
不仅传统电商,网售处方药市场也得到了工业企业的青睐,目前天士力集团、扬子江药业、以岭药业均已进入电商领域。以以岭药业斥资5000万元建立以岭健康城为例,以岭健康城电商事业部总经理邵清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就曾表示,以岭药业本身有医院,一旦处方药可以在网上销售的政策发布,医院处方可以外流。而且,随着医改的深入,将来医药分开,病人看完病可以不在医院排队买药,直接上传处方在网上买。工业企业网上销售药品省去了很多流通环节,价格相对便宜。
电商对策:与医院电子处方联通并流转的O2O模式
2014年12月23日,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信息显示,京东商城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A类证书,这也就意味着一号店、阿里健康及京东商城三大网购平台都已经获得网络售药“入场券”,京东医药城负责人崔伟告诉记者,目前正在探索与医院电子处方联通并流转的O2O模式。而对于获得交易资质后平台的运营模式,崔伟表示,将以用户专业体验至上为原则,目前签署协议所涉及城市超过30家,相关门店数近万家,为确保优质用户体验,将分批上线,未来将提供同城合规配送的B2C模式、快速就近送达和就近到店自提的O2O等模式,更注重安全合规与专业药学服务。
崔伟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京东的处方药销售体系已初具,未来还将做专业电子处方流转的探索及全程可追溯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