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从河南省发改委获悉,该省已经放开地方
铁路(含城际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旅客票价和货运价格,鼓励地方铁路大宗货物运输由双方协商定价。同时规定,一年内,地方铁路运价不得超过现行的旅客票价、货运运价率水平。
4月底,河南省发改委根据国家推进铁路运价改革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下发《关于深化我省地方铁路运价改革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放开全省地方铁路的旅客票价和货运价格,由地方铁路运输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
通知说,地方
铁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价格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客货运价内部管理机制,自觉规范定价行为,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制定或调整客货运输价格时,应提前30天对外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符合规定的伤残军人、人民警察和学生,继续分别按照现行规定幅度实行票价优惠。
除了地方铁路,今年开始,高铁动车组列车的票价也由国家发改委下放给铁路运输企业制定,放开价格是大势所趋。对铁路票价,河南省地理研究所所长冯德显说,“政府要宏观调控,不能无限度地放开价格,更不能伤害大众的利益。给铁路企业百分之十或二十的上下浮动机制,不能无限制地抬价。国家的框框可以一年定一次,铁路企业可以在框架内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