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化名应聘物流公司司机,在成功开车上路后,同伙中途将货卸下,用同等重泥沙冒充货物,随后将得手的货物变卖并分赃。在两年的时间里,这一团伙采用相同手法共作案10单。昨天,6人涉嫌盗窃罪在深圳中级法院过堂受审。
里应外合泥沙换货物
根据检方指控,被告人瞿志勇以假名到深圳市盐田区各物流公司应聘货柜车司机,在利用司机身份获取货主公司的信息后,告知被告人凡均,凡均随即通知李越东,伺机在其运输途中共同盗窃货柜车中的货物。
他们的操作手法是,由凡均在瞿志勇领到空柜后,将柜门上的铆钉更换为活动铆钉,待瞿志勇将装满货物的货柜车开至李越东指定的交易地点后,李越东及凡均即用工具通过活动铆钉打开柜门,由李越东雇请的搬运工彭昌明等人从货柜内卸出货物,搬运至李越东自备的货车。之后,李越东再安排搬运工将与被盗货物等重的水泥或砂石装回柜内,并原样封装好货柜门,让瞿志勇开车至盐田港口交柜。完成之后,李越东向凡均支付“收购”柜内货物的款项,凡均再将其中一半分给瞿志勇。
从2010年12月起至2012年10月,该团伙共作案10起,瞿志勇每换一家物流公司应聘,都会换一个假名。记者了解到,瞿志勇所盗窃的物品有打气泵、PU手袋、牛仔裤等服装、吸尘器、电源插排、棉纱劳保手套等,每次盗窃的货物,除前两次每人分得4万元和6万元外,之后所盗窃的8单货物价值在34万余元至267万余元之间。
三被告庭上相互推诿
昨天此案在深圳中院一审开庭,检方以盗窃罪对该6人提起公诉。
第一被告李越东表示不认罪,他承认跟凡均进行了8单交易,但是坚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些货物是盗窃来的。第二被告凡均和第三被告瞿志勇虽然在庭上均表示认罪,但推掉了检方大多数的指控。瞿志勇辩称,从物流公司偷盗货物这个主意不是他自己想出的,他只是按照凡均的要求去办理假身份证,去公司应聘物流公司司机,其他的事情都是凡均事先联系好的。
此案昨天并未当庭宣判,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